防砸安全鞋是一種能夠保護足趾的安全鞋,鞋頭安裝有抗一定沖擊力的鋼包頭,用皮革或其它材料制成,能夠保護足趾免受傷害,起到對腳部防護作用的勞保用品。
1.成鞋鞋幫/外底結合強度(全橡膠、全聚合材料鞋除外)
標準要求:除縫合底外,結合強度≥4.0N/mm,試驗中如果鞋底有撕裂現(xiàn)象,則結合強度≥3.0N/mm
2.成鞋足趾保護一般要求和包頭內(nèi)部長度
標準要求:在不損壞鞋的情況下,裝入鞋內(nèi)的保護包頭應不能移動。除全橡膠和全聚合材料鞋外,裝有內(nèi)部保護包頭的鞋有一層前幫襯里或鞋幫的一部分起襯里作用。此外,保護包頭應有一層邊緣覆蓋層從保護包頭后部邊緣開始在其下方延伸至少5mm,并在相反方向延伸至少10mm。
腳趾部位的抗磨損覆蓋層厚度≥1mm
鞋號為255-265的安全鞋:保護包頭最小內(nèi)部長度應≥39mm
3.成鞋的抗沖擊性
標準要求:鞋號為255-265的安全鞋:在至少(200±4)J沖擊能量沖擊后,保護包頭內(nèi)的最小間距應≥14.0mm,此外,在保護包頭測試軸線上不應產(chǎn)生任何貫穿材料的裂縫,即光線能透過裂縫。
4.成鞋的耐壓力性
標準要求:鞋號為255-265的安全鞋:在(15±0.1)kN的壓力下,保護包頭內(nèi)的最小間距應≥14.0mm
5.成鞋金屬保護包頭的耐腐蝕性
標準要求:腐蝕區(qū)域不應超過5處,且每處面積不應超過2.5mm<SUP>2</SUP>
6.成鞋非金屬保護包頭的抗沖擊性
標準要求:X號包頭的非金屬保護包頭經(jīng)過規(guī)定的溫度及化學處理后,經(jīng)沖擊試驗測定,非金屬保護包頭內(nèi)的最小間距應≥XXmm
7.成鞋防漏性(全橡膠、全聚合鞋)
標準要求:成鞋(靴)應沒有空氣泄漏,環(huán)境溫度:23℃±2℃
8.鞋幫厚度(全橡膠、全聚合材料鞋)
標準要求:≥1.50(全橡膠材料),環(huán)境溫度:23℃±2℃;≥1.00(全聚合材料),環(huán)境溫度:23℃±2℃,相對濕度:50%±10%
9.鞋幫撕裂強度(全橡膠、全聚合材料鞋除外)
標準要求:≥120N(皮革和其他材料);≥60N(涂覆織物和紡織品)。環(huán)境溫度20℃±2℃,相對濕度:65%±5%
10.鞋幫拉伸性能
標準要求:抗張強度≥15 N/mm2(剖層皮革);環(huán)境溫度20℃±2℃,相對濕度:65%±5%;扯斷強力≥180N(橡膠材料);100%定伸應力 1.3-4.6 N/mm2(聚合材料);扯斷伸長率≥250%(聚合材料);環(huán)境溫度23℃±2℃,相對濕度:50%±10%
11.鞋幫耐折性
標準要求:至少連續(xù)曲撓125000次,表面無裂紋(橡膠材料類);環(huán)境溫度:23℃±2℃
至少連續(xù)曲撓150000次,表面無裂紋(聚合材料類);低溫箱內(nèi)溫度:-5℃±2℃
12.內(nèi)底耐磨性
標準要求:非皮革內(nèi)底完成摩擦400次前,不應有嚴重磨損。
13.鞋墊耐磨性
標準要求:鞋墊需要完成25600轉干式測試前,摩擦表面不應產(chǎn)生任何破洞;完成12800轉濕式測試前,摩擦表面不應產(chǎn)生任何破洞。要求環(huán)境溫度:23℃±2℃;相對濕度:50%±5%
14.外底厚度
標準要求:安全鞋外底除保護包頭卷邊下方區(qū)域外,鞋掌與后跟部分應有向側邊開口的花紋。
直接注壓、硫化或膠粘外底:厚度d1≥4mm,花紋高度d2≥2.5mm;多層外底:厚度d1≥4mm,花紋高度d2≥2.5mm;
全橡膠和全聚合材料鞋外底:厚度d1≥3mm,花紋高度d2≥4mm,厚度d>≥6mm3
15.外底撕裂強度(非皮革類)
標準要求:≥5kN/m(密度≤0.9g/cm3的材料);≥8kN/m(密度>0.9g/cm3的材料);環(huán)境溫度:23℃±2℃
16.外底耐磨性
標準要求:測試環(huán)境溫度:23℃±2℃<BR>密度≤0.9g/cm3(非皮革類):相對體積磨耗量≤250mm3;密度>0.9g/cm3(非皮革類):相對體積磨耗量≤150mm3;全橡膠及全聚合材料鞋類:相對體積磨耗量≤250mm3;
17.外底耐折性
標準要求:外底連續(xù)曲撓30000次,切口增長≤4mm
18.外底水解(聚氨酯外底/外層)
標準要求:連續(xù)屈撓150000次,切口增長≤6mm。環(huán)境溫度:23℃±2℃
19.外底中間層結合強度(適用多層底)
標準要求:外層或防滑層與相鄰層之間的結合強度≥4.0N/mm、試驗中如果鞋底有撕裂現(xiàn)象,則結合強度≥3.0N/mm
20.鞋座區(qū)域的能量吸收
標準要求:鞋座區(qū)域的能量吸收≥20J;環(huán)境溫度:23℃±2℃;相對濕度:50%±5%